热评丨该给“刷脸热”降降温了
来源:互联网    时间:2023-08-22 11:16:55


(资料图)

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,国家网信办日前就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提出,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,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,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。

近几年,“刷脸”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,网络支付、交通出行、酒店入住等通过“刷脸”即可完成,确实非常简便、快捷和高效。但由于多种原因,一些单位“刷脸”技术侵犯个人隐私,并导致个人信息泄露,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。所以,给“刷脸热”降降温,显得很有必要。

滥用人脸识别,将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骤增,甚至产生更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。人脸信息一旦泄露,将会让人更“透明化”。无论是个人经济价值,还是个人隐私,都将被精确计算,个人出行轨迹、人际关系、财产利益等信息都面临暴露的风险。

当前,除了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以外,很多“刷脸”技术的应用缺少严格的法律支撑。即使一些部门或者行业规章要求“刷脸”,也多是于法无据。相反,相关法律法规都对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、使用目的、责任认定等作出了严格规范。截至目前,除了维护公共安全以外,还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要求涉及社会大众的某种事项必须无条件地“刷脸”才能完成。只是有的行业、有的系统、有的单位求方便、图省事,作出一些“土政策”罢了。其实,作为服务大众的“窗口”,如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当事人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,恐怕也有悖服务社会的初衷和宗旨。

日常生活中,酒店入住、交通出行、网络支付、银行卡办理等并非只有“刷脸”一种方式,而是有两种甚至多种方式。比如:办理酒店入住,仅出示身份证即可,显得非常简便又安全。近年来,针对防止滥用人脸识别、依法保护人脸信息,相关法律已经明确了基本原则、厘清了边界,织就起较为完备的“法律保护网”。个别行业和单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前来办事的人们“刷脸”,实际上就是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,属于一种违法行为。即使有时候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,但由于无法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、决定权、选择权和删除权,一旦管理不善,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,必将会受到严厉的追责问责。所以,于情于理,于个人于社会,都要给“刷脸热”降降温,严格依法行事,切莫触碰法律红线。

当然,给“刷脸热”降降温,并不是盲目地扼杀“刷脸”技术、排斥“刷脸”技术,而是要依法规范人脸识别应用。简单地说,既要让群众享受新技术带来的好处,也要将人脸信息的安全放在更重要位置,将“刷脸”技术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降到最低。归根结底,就是把好事办好,让百姓受益。如果当事人愿意或者主动选择“刷脸”方式,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,设置定期清除程序,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,也不失为周到的服务。

作者:申国华(公务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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